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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才機關 : 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 職稱 : 約用人員-關懷訪視員
發表日期
2021 Jul.07

 徵才機關 : 臺南市政府衛生局

 職稱 : 約用人員-關懷訪視員

 職務列等、職系 : 33,046元支薪(學士)、34,916元支薪(碩士)

 刊登有效起日 : 2021/7/5

 刊登有效終日 : 2021/7/16

 人員類別 : 約聘(僱,用)人員

 工作地點 : 全市

 須具資格條件 : 
一、心理、輔導諮商、社工、護理相關科系含大學以上學校畢業,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、具備汽機車駕照尤佳。 三、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、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。

 工作內容 : 
精神及自殺關懷訪視業務、推廣及辦理訓練及臨時交辦事項。

 機關地址 : 701017 臺南市東區林森路1段418號

 聯絡人 : 曹小姐

 聯絡電話 : 06-2679751分機164

 電子郵件 : d00290@tncghb.gov.tw

 檢具文件 : 
一、檢具證件: (一) 簡歷表(請至本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站下載 https://personnel.tainan.gov.tw/listRecruit.aspx?nsub=k0A410&pc=1) (二)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(符合任用條件第1點之學歷證明與成績單)。 (三) 工作證明文件。(符合任用條件第1點之直接服務工作經驗一年以上) (四) 相關專業證書(符合任用條件第1點)。 (五) 身分證(正反面影本)。 (六) 機車駕照影本(有汽車駕照者請附影本) (七) 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縮印成A4大小,並依序排列。 二、意者請於110年7月16日前備齊上述資料,掛號郵寄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曹小姐 收(臺南巿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)(郵寄以郵戳為憑),逾期視同放棄,信封請註明應徵「約用人員(精神及自殺關懷訪視員)」職務;其證明文件若在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頁以上傳檔案或以email方式,請於110年7月16日前傳送,逾期恕不受理。聯絡電話06-2679751分機164。合格者擇優通知筆試(60%)及面試(40%),恕不退件及函復。 三、甄試於110年7月22日(星期四)上午8時20分於臺南市衛生局3樓心理健康科會議室。 (地址: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)辦理。 四、為落實低碳城市之願景,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筆試及面試。 五、錄取人員將公告於上開網址。 六、工作起迄時間:自簽約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。 七、因應COVID-19(武漢肺炎)請面試人員自備口罩,當日並配合體溫篩檢測量額溫,若超過37.5℃以上則應儘速就醫,不予參加甄試。若疫情社區警戒延長,配合指揮中心政策,本局擇日辦理並通知。

 正取 : 4 名

 備取 : 8 名
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、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,候補期間為三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。

 
 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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